
臺東地檢署檢察官吳芃萱、許莉涵指揮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偵辦本轄大武鄉鄉民代表候選人發送活雞予選民,藉此尋求投票支持,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於民國 115年10 月19 日持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蔡姓被告之住居所及服務處等處執行搜索,並拘提被告及共犯各1人,以及傳訊相關證人共5 人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9條第1 項之對於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地檢署呼籲,選民切勿貪圖小利而收取賄賂或不當贈禮,以免誤觸法網。買票賄選嚴重破壞民主法治與選舉之公平性,若民眾發現有任何賄選情事,請勇於出面檢舉。檢舉人身分絕對嚴格保密,經查獲屬實,更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利用地檢署反賄檢舉 QRCode 線上檢舉,共同守護乾淨選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