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送普渡供品賄選|臺東市張姓市民代表候選人,聲押禁見獲准!

臺東地檢署

臺東地檢署檢察官康舒涵、吳芃萱指揮臺東縣警察局偵辦臺東市張姓市民代表候選人涉嫌以發送普渡供品方式賄選,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於115 年10 月 21 日,持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張姓被告之住處執行搜索,並拘提張姓被告及協助發放供品之共犯1 人,以及傳訊相關證人共7 人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張姓被告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 條第1 項之對於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諭知共犯新臺幣3 萬元交保,其餘證人均請回。

地檢署呼籲,選民切勿貪圖小利而收取賄賂或不當贈禮,以免誤觸法網。買票賄選嚴重破壞民主法治與選舉之公平性,若民眾發現有任何賄選情事,請勇於出面檢舉。檢舉人身分絕對嚴格保密,經查獲屬實,更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檢舉

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利用地檢署反賄檢舉 QR Code 線上檢舉,共同守護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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