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10.23.)貪污5000萬元|泓德能源光電開發弊案,前鳳林鎮長蕭文龍、花蓮縣農會前總幹事官俊彥、能源公司董事長謝源一等7人均裁定羈押禁見!
新聞回顧(2026.10.21.)花蓮縣政府聲明:第一型大型地面型光電案,僅一件於蔡碧仲任內核准!

花蓮地檢署偵辦泓德能源光電鳳林開發弊案,19/23日前鳳林鎮長蕭文龍、花蓮縣農會前總幹事官俊彥、能源公司董事長謝源一等7人均裁定羈押禁見,引發各界對花蓮縣光電能源的關注;花蓮縣政府特別聲明:第一型大型地面型光電案,僅一件於蔡碧仲任內核准;這一件就是生豐電力(生豐綠能光電場)。
花蓮縣境內唯一合法完工運作的第一型(大型地面型)太陽能光電場位於花蓮縣鳳林鎮。
該案場的基本資訊如下:
案場名稱: 生豐電力(生豐綠能光電場,由星能電力/友達光電相關合作開發)。
詳細位置: 花蓮縣鳳林鎮的河川新生地(緊鄰兆豐農場旁)。
佔地面積: 約 66 公頃。
核准背景: 該案是在 2018 年前代理縣長蔡碧仲任內,由花蓮縣政府核發主管機關同意函後,提報中央並由經濟部能源署核發同意備案、設備登記及電業執照,於 2022 年底正式併網發電。
花蓮縣政府近年強調,為了保護東部環境生態與居民權益,現任縣長徐榛蔚任內採取嚴審立場,尚未核定過任何第一型大型地面型光電申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