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彭第軒、劉冠英|榮獲花蓮縣115年模範公務人員    

花蓮縣政府公布115年模範公務人員名單,花蓮縣消防局救災救護第一大隊新秀分隊分隊長彭第軒及救災救護第一大隊花蓮分隊隊員劉冠英榮獲,憑藉在災害應變、特種搜救訓練及緊急救護等領域的傑出表現,從眾多優秀公務人員中脫穎而出,榮獲「花蓮縣115年模範公務人員」殊榮,兩位同仁長期堅守消防救災救護第一線,以專業能力、積極態度及無私奉獻精神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充分展現基層消防人員的專業與使命。

分隊長彭第軒(男、40歲)係97年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及109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人員,目前任職於消防局新秀分隊,自110年6月完成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科學碩士班後,返任消防局督察訓練科,承辦東部首座特搜隊訓練基地建置,整合火災搶救、城市搜救、繩索救助與防災教育,提升救援量能並推動全民防災意識;113年8月任和仁分隊長,強化蘇花改沿線及隧道災害應變;114年2月調任新秀分隊長,統籌山域與車禍救助任務,另於光復馬太鞍堰塞湖事件中擔任作戰官,負責現場調度與跨單位協調,確保救災順利,充分展現消防人員專業能力與救災熱誠,樹立良好典範。  

隊員劉冠英(男、36歲)係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及格人員,目前任職於消防局花蓮分隊,為高級救護技術員,任職期間致力守護花蓮急救體系,於太魯閣號及0403地震擔任救護指揮官,在極端災難環境下精準執行ICS 指揮體系;累計執行93件 OHCA並成功達成33件 ROSC(恢復自主心跳),及9件康復出院案例,急救成功率高達35.5%,展現優良的救護技術與急救品質;此外劉員推動鳳凰計畫,協助將花蓮縣急救成功率從19.1%顯著提升至24.7%,對提升地方到院前緊急救護效能具有重要貢獻,憑藉專業表現及長期投入,榮獲「全國十大傑出救護技術員」肯定,充分展現消防人員守護生命、服務民眾的熱忱。      

花蓮縣消防局局長吳兆遠表示,消防工作肩負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使命,彭員深耕特搜訓練及災害應變,積極提升救災量能;劉員則精進緊急救護技術,致力提升到院前急救成功率,兩人以專業能力與無私奉獻,此次獲選花蓮縣115年模範公務人員,不僅是對個人努力的肯定,更是全體消防同仁的榮耀,未來消防局將持續強化專業訓練及救災救護效能,守護縣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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