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115年11月5日凌晨零時許,獲報有民眾縱火受困,趕往現場發現該棟建築物通道佈滿濃煙,同仁立即通知住戶徹離並協助消防人員拉起水線,火勢於半小時內順利撲滅並將受困男子救出後送醫治療,詳細原因待消防單位調查釐清,全案後續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處。
花蓮分局呼籲民眾應珍惜生命,切勿因一時情緒或個人糾紛而採取縱火等危險行為,以免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相關罪責。另提醒民眾,若發現火災或聞到濃煙,應立即撥打119報案,並迅速往安全處所避難,切勿搭乘電梯或貿然返回火場,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