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依據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新聞回顧(2026.11.06.)王玫瑰、胡智民、徐美玲、徐大昇|提起公訴、移審法院!

王玫瑰已被裁定延押。
花蓮地檢署於2026年11月5日偵查終結,將秀林鄉長王玫瑰、其夫胡智民及小太陽協會相關人員共5人提起公訴。11月6日全案移審至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認定王玫瑰與胡智民等4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自2026年11月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3個月。
《前言》依據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新聞回顧(2026.11.06.)王玫瑰、胡智民、徐美玲、徐大昇|提起公訴、移審法院!

王玫瑰已被裁定延押。
花蓮地檢署於2026年11月5日偵查終結,將秀林鄉長王玫瑰、其夫胡智民及小太陽協會相關人員共5人提起公訴。11月6日全案移審至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認定王玫瑰與胡智民等4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自2026年11月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