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玉里稽徵所表示,花東地區因受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雨影響,造成部分地區發生災害,個人或營利事業如因受豪雨所致財產損害,請把握災害發生後30日內,拍照存證、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或稽徵所申請,經取得災害損失證明書後,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如災區內之工廠或分支機構與其總公司分屬不同縣市者,亦可向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國稅局或稽徵所就近申請派員勘查。
該稽徵所說明,如小規模營業人因災害影響致無法營業者,可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額計算課稅。
該稽徵所進一步表示,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為便利受災納稅義務人申請減免各項稅捐,有關災害損失申請書可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災害損失申報專區」下載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l/)線上申辦服務。
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所屬國稅局或稽徵所洽詢,或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倘有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亦可向納保官申請協助,協助事項有(一)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二)受理納稅者之申訴與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三)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