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國殃民|臺東縣查獲毒駕11件,聲押獲准2件!

臨檢

臺東縣警察局啟動毒駕查緝專案|部署優勢警力捍衛縣民安全與淨化用路環境
   

為保障縣民安全、淨化用路環境,杜絕毒品犯罪對治安之危害,臺東縣警察局自5月24日起辦理毒駕查緝專案,針對聯外重要道路、治安要點周遭部署優勢警力,強力取締毒駕及毒品犯罪,展現「毒駕零容忍」決心。
 

縣警察局自5月15日至5月28日止,計查獲毒駕案11件,因毒駕案聲請羈押並經法院准押計2人。毒駕者往往伴隨精神恍惚、判斷力嚴重下降,甚至產生幻覺,危害程度絕不亞於酒後駕車,是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提升執法強度,定期採購及使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凡在路檢點發現行駛不穩、行為異常或具吸毒徵候之駕駛人,警方將立即實施檢測。
   

依據最新修正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規定,毒駕等公共危險犯罪已正式納入得聲請羈押之範圍,警政署亦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針對具毒駕徵候之駕駛人,如經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檢測呈現陽性反應,或拒絕接受唾液檢測,員警依客觀情狀判斷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即可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當場以現行犯或準現行犯逮捕,及時降低毒駕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脅。
   

臺東縣警察局呼籲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之犯罪行為,嚴重威脅無辜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造成無數家庭的破滅及財產損害,警方將以強力執法遏止僥倖心態,持續辦理不定期路檢勤務,並對毒品犯罪溯源追查,同時呼籲民眾發現疑似吸食毒品、販毒或毒駕情事,立即向警方報案檢舉,共同打造安全無毒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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