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照片變選舉募款素材?陳財能告游淑貞涉圖利,《淑貞加you 榮耀洄瀾》粉絲專頁聲明暨致歉:小編個人行為,與游淑貞無關!

台灣社監事暨東社發言人陳財能,2026年8月12日前往花蓮地方檢察署,以《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刑事告發游淑貞!

文/陳財能

2026年8月12日上午十時,花蓮縣議員(花蓮市選區)候選人陳財能,至法務部花蓮地方檢察署,以《貪污治罪條例》告發具有吉安鄉長身份的中國國民黨 KMT花蓮縣長候選人游淑貞、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所長金介中及「淑貞加you,榮耀洄瀾」粉絲專頁所有工作人員。

核被告游淑貞及被告金介中所為,係明知身為公務員,為使被告游淑貞獲取選舉募款宣傳之利益,對於具保管職責之系爭照片,明知違背法律,仍執意交付被告游淑貞,或經被告游淑貞指示而交付,直接圖被告游淑貞不法選舉募款宣傳之利益,被告 2 人間具行為分擔及犯意聯絡,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圖利罪之共同正犯。

另,游淑貞個人侵佔吉安鄉公所公有財物(河智媛宣傳照片),不僅在侵犯河智媛女士肖像權、傷害其法律上權益及活動契約,且更因明知不可盜用公有財物為自己私人選舉募款帳號宣傳之利益後,而有脫罪卸責於「原住民事務所基層公務員」及「淑貞加you,榮耀洄瀾」粉專小編之行為,為釐清真相,再將上開粉專的所有人員列為共同被告,來追查犯罪事實。

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陳財能告游淑貞
陳財能說明提告原因
陳財能說明提告原因
陳財能說明提告原因
陳財能告游淑貞
陳財能告游淑貞

2026年8月12日上午10時,陳財能前往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針對吉安鄉長游淑貞及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所長金介中提出刑事告發,主張兩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這起事件真正值得社會關注的,不只是「一張照片有沒有被拿去選舉」,而是公務資源與個人競選之間的界線究竟在哪裡。

依告發狀所載,爭議照片原與花蓮縣吉安鄉年度文化活動「山海共鳴・族音流轉」相關,由吉安鄉公所原住民事務所主辦。游淑貞當時以鄉長身分參與活動宣傳,並與宣傳代言人河智媛共同出席記者會。告發人主張,相關照片原係為公務活動宣傳所製作、提供及管理,之後卻被發現出現在游淑貞個人選舉募款宣傳用途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依告發狀內容,游淑貞已於2026年3月4日獲國民黨正式提名參選下屆花蓮縣長。如果公務機關為文化活動取得、製作或保管的宣傳素材,確實被移轉成為特定候選人的選舉募款素材,那麼問題就不再只是單純的著作權或照片授權,而涉及更根本的「公器能否私用」。

告發狀因此主張,金介中身為原住民事務所主管,負有相關公務素材的管理及保管職責;若明知照片具有公務性質,仍交付或依指示提供作為特定候選人的募款宣傳,是否構成利用職務機會圖利特定私人,應由檢察官依法調查。

另一方面,河智媛所屬經紀團隊「奧拉娛樂」事後也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表示從未同意將河智媛的姓名、肖像或相關影像使用於任何政治性宣傳,並要求相關單位停止使用及移除素材。這項聲明也讓整起事件更有釐清必要:究竟照片由誰取得?由誰保管?誰決定提供?又是如何從公務活動宣傳照片,進入候選人的選舉募款宣傳?

當然,刑事告發只是司法程序的開始,不代表被告發人已經犯罪。是否符合《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構成要件,包括有無「明知違背法令」、是否利用職務機會,以及是否確實使特定私人取得「不法利益」,仍須由檢察機關依證據認定,被告發人也有完整說明與答辯的權利。

但政治責任與行政倫理,並不必然要等到法院判決確定後才開始討論。

公務活動使用的是政府預算、公務人力與行政資源;選舉活動追求的則是候選人個人的政治利益。兩者之間本來就應該存在一道清楚的防火牆。尤其現任首長同時投入下一場選舉時,更應主動迴避任何可能造成「行政資源選舉化」疑慮的作法。

因此,這起事件最需要的不是政治口水,而是把事實攤在陽光下:吉安鄉公所應說明照片的權利歸屬、製作經費、授權範圍、提供流程及相關承辦紀錄;游淑貞應說明競選端取得照片的來源,以及是否曾確認照片可以使用於選舉募款。

一張照片看似小事,背後考驗的卻是地方政府對公私分際的基本態度。

既然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就讓證據說話、讓檢察官調查。無論最終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這起爭議都提醒所有掌握行政資源的政治人物:公家的就是公家的,選舉的就是選舉的;公務資源與候選人利益之間,不應存在一條模糊的捷徑。

淑貞加you 榮耀洄瀾粉絲專頁致歉

【淑貞加you 榮耀洄瀾 粉絲專頁聲明暨致歉】

針對本粉絲專頁今日發布之選舉倒數圖片,因使用韓國藝人河智媛女士之公開活動照片,引發各界疑慮與討論,在此鄭重說明並致歉。

​此次圖片之製作及發布,完全為「淑貞加you 榮耀洄瀾」粉絲專頁小編個人之編輯行為,游淑貞本人或相關團隊並未參與圖片製作、選圖及發布過程。相關疏失由小編全數承擔。(本粉專「淑貞加you 榮耀洄瀾」為支持游淑貞之熱心民眾創立,和游淑貞本人及相關團隊並無任何關係。)

​小編原先因該照片曾於新聞媒體公開刊載,未能充分考量將照片使用於選舉相關圖文可能衍生之疑慮,確有思慮不周之處。對於因此造成河智媛女士本人及其所屬經紀公司之困擾與不便,我們在此表達誠摯歉意。

​在意識到使用該照片有所不妥後,本粉絲專頁已於第一時間主動將相關圖片下架並停止使用。

​此次事件讓我們深刻警惕,未來在圖片素材、肖像及相關內容的使用上,將更加謹慎查核,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為表達承擔責任之誠意,小編個人將主動捐出一部分月薪(5,000元)予家扶基金會(如圖),盼能將此過失化為對社會的正向力量,讓社會更加美好。

​再次向河智媛女士、所屬經紀公司,以及所有因此感到困擾的朋友,致上誠摯歉意。

「淑貞加you 榮耀洄瀾」粉絲專頁 小編 敬上
2026年8月11日

李岳峻律師事務所律師聲明啟事

關於未經授權使用奧拉娛樂旗下藝人肖像及影像素材作為政治宣傳用途之聲明

本所受奧拉娛樂(AURA Entertainment)及旗下藝人河智媛(HA JI WON)女士委任,針對近日於網路及社群平台流傳之選舉宣傳素材,未經委任人同意,擅自使用河智媛女士之肖像、照片及相關影像素材,並與特定候選人之選舉宣傳及政治獻金相關資訊併列使用一事,特此嚴正聲明如下:

一、從未授權任何政治性使用

經本所查核,委任人從未授權任何候選人、競選團隊、政治組織或其他第三人,將河智媛女士之肖像、照片或相關影像素材,用於選舉宣傳、政治活動、政治獻金募集或其他政治性用途。

相關素材之使用,亦非基於委任人與該候選人、競選團隊或任何政治組織間之合作、亦無或授權關係。

二、嚴正澄清:藝人及經紀公司從未提供政治支持或背書

河智媛女士及奧拉娛樂從未對該候選人、政黨、政治團體或任何政治活動表示支持、推薦、代言或背書。因此,任何因相關宣傳素材而產生「藝人支持特定候選人」或「藝人參與該候選人選舉活動」等認知,均與事實不符。

三、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並全面下架

相關宣傳素材將河智媛女士之照片與特定候選人之選舉宣傳、選舉倒數及政治獻金相關資訊併列呈現,客觀上足以使一般人產生藝人與該政治活動具有合作或支持關係之認知。

對此,委任人表示嚴正抗議,並正式要求相關使用人及發布、管理該等內容之單位:

(一)立即停止使用河智媛女士之肖像及相關影像素材;
(二)立即刪除、下架於Facebook、Threads、Instagram、網站及其他網路平台發布之相關內容;
(三)不得再次重製、修改、公開傳輸、散布或以其他方式利用相關素材;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誤認河智媛女士或奧拉娛樂與該候選人之競選活動、政治活動或政治獻金募集具有合作、支持、代言或背書關係。

四、已進行證據保全,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針對目前已發現之相關宣傳圖片、社群貼文、網路內容及其散布情形,本所及委任人均已進行資料及證據保全。

如相關內容未於合理期間內停止,或後續仍有繼續使用、轉載、散布或其他利用行為,本所將視具體情況,代表委任人依法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排除及防止侵害之請求,以及其他必要之法律程序;如涉及相關刑事責任,亦將依法提出刑事告訴。

本所並呼籲相關單位及社會大眾,勿再擅自轉載、加工或散布相關未經授權之宣傳素材,以免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律師:李岳峻
委任人:奧拉娛樂(AURA Entertainment)
藝人:河智媛(HA JI WON)
中華民國1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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