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屏東縣警察局

毒(酒)駕累犯依法公布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等相關規定,10年內二次累犯及拒測累犯等符合要件者,監理機關並得依法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屏東縣警察局依據屏東監理站公開資料,彙整公布4名毒(酒)駕累犯照片及全名。
毒駕嚴重影響駕駛人反應、判斷及車輛操控能力,一旦上路,極易對不特定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危害,屏東縣警察局自5月24日起配合警政署推動「全國毒駕掃蕩專案」,針對轄內重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及高風險時段,持續規劃路檢、巡邏與攔查勤務,迄今已查獲毒駕案件574件,其中申請羈押獲准件數為23件,展現打擊毒駕零容忍決心,同時針對吸毒、毒(酒)駕及累犯行為依法嚴辦,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
遠離毒品,拒絕毒駕。發現疑似毒駕,請立即通報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