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巡署偵防分署嘉義查緝隊接獲情資,有不法集團違法持有槍彈,立即與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專案人員長期布線蒐證後,115年3月23日於嘉義地區查獲吳姓主嫌持有改造手槍1支、槍枝零件1批、子彈128顆及達姆彈17顆等不法證物。
吳姓主嫌為避免槍枝及子彈遭警方查獲,竟異想天開將槍彈以保鮮膜、防水袋層層包覆,分別藏在花盆內企圖掩人耳目,仍遭警方眼尖查獲,這看似不起眼的花盆意外成為「藏槍庫」,也讓槍藏花盆的技倆當場破功,全案目前由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中。
海巡署為貫徹政府肅槍決心,遏止槍枝危害社會,呼籲民眾,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槍砲,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另國人若發現海上不法活動或走私偷渡線索,可撥打海巡「118」免費報案專線,全民齊心共同為維護社會治安盡一份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