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08.25.)64歲男疑跌落失聯|封路不是玩玩文字遊戲就算數,玉里鎮民代表會嚴正要求追究鎮公所指揮者責任!
新聞回顧(2026.08.24.)玉長便道遭洪水沖毀釀失聯|魏嘉賢籲縣府徹查並提出改善方案

文/謝家豪 (玉里鎮民)
謝謝網友貼出這張回添史的公告。
但這不是替公所解圍,反而讓問題更清楚。
既然玉長便道早就規定:
上午6時至下午6時開放,夜間不開放;大雨、颱風禁止通行。
那麼請問:
23日接近午夜,為何仍有上大夜班的護理人員可以通過?
更關鍵的是,24日清晨約6時50分,謝姓保全表示從長良端進入時,柵欄仍未關閉,甚至開上便橋後才發現橋斷,最後倒車逃過一劫。
如果這些證詞經查證屬實,問題反而更嚴重:
既然夜間不能走、大雨更不能走,為什麼人車還進得去?
政府的責任不是「公告貼了就算完成」,而是危險發生時,有沒有真正把柵欄關起來、把人車擋下來。
所以請公所不要再讓鎮民猜測,直接公布:
幾點決定封閉?幾點通知?兩端柵欄究竟幾點真正關上?
一條人命失聯,鎮民要求的不是口水,而是一條經得起檢驗的時間軸。
公告是公告,封路是封路。真正能救命的,不是臉書上的一篇貼文,而是現場那一道及時關上的柵欄。

網友「回添史」貼出玉長便道過去的公告,指出公所於115年5月11日公告便道因損壞封閉,此後未再公告開放通行。
若此說法屬實,問題反而更嚴重。113年的現場告示已載明,玉長便道採階段性通車,開放時間為上午6時至下午6時,夜間不開放,大雨、颱風期間禁止通行。
既然5月11日後便道一直處於封閉狀態,為何事故前數月仍有居民、通勤族持續通行?公所是否曾在現場設置柵欄、拒馬及明確警示?是否通知警方及相關單位執行交通管制?這些都應有紀錄可查。
目前也有通行者指出,23日接近午夜仍可通過;謝姓保全則表示,24日清晨約6時50分從長良端進入時,柵欄仍未關閉,直到駛上便橋才發現橋梁中斷。相關說法仍待查證,但已足以要求公所說明:5月11日後,玉長便道究竟是行政上封閉、實際上開放,還是曾恢復通行卻未公告?
請公所完整公開5月11日至8月24日間的:
- 開放、封閉及恢復通行公告
- 相關安全檢查與內部通報
- 通知警方及執行交管的紀錄
- 事故前兩端柵欄實際關閉的時間與依據
公告不能只在紙上封路,安全也不能只靠一張告示牌。鎮民需要的不是辯解,而是明確回答:事故發生時這條路到底能不能通行?如果不能,為什麼人仍然進得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