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2026.08.27.)枉斷一命|玉長便道跌落溪流保全遺體尋獲
新聞回顧(2026.08.27.)尋獲玉長便道墜溪保全遺體|追究玉里鎮公所失職釀禍刑責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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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近期有人在網路上把花蓮縣玉里鎮玉長便道事故責任往中央推,甚至稱地方沒有權責。但翻開過去紀錄,事實並不是這樣。
2024年豪雨期間,曾由龔文俊鎮長責令玉里鎮公所團隊前往預防性封閉玉長便道;2025年便道受損,也是玉里鎮公所宣布封閉;2026年7月颱風來襲,又是玉里鎮公所公告玉長便道上午8時起預警性封閉,並表示將視天候與現場安全狀況評估恢復通行。
也就是說,過去的行政實務一直很清楚:
封不封,公所在宣布;
幾點封,公所在公告;
現場管制,公所曾派員執行;
何時恢復通行,也由公所對外說明。
那麼這次8月23日晚間,既然同樣由鎮公所表示晚間7時已啟動預防性封路,真正該查的是:
誰接到封路指令?誰到場執行?兩端柵欄究竟幾點真正關閉?有沒有照片、值勤與通報紀錄?
河川屬中央管轄,不代表地方就沒有便道安全管制責任。
平常封路是公所公告,出事後卻突然說「都是中央的」,這種說法與過去公所自己的行政紀錄明顯對不上。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請玉里鎮公所公開玉長便道維管分工、封路SOP,以及8月23日晚間7時後的完整執行紀錄。
文件一公開,誰有權、誰有責,自然一清二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