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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資深代表羅世泉的最後質詢|照見玉里鎮政的四大荒謬!
文/謝家豪(玉里鎮民)
一位即將卸任、準備重返田園的資深民意代表,在議事殿堂上留下最後的諍言,究竟是對地方的眷戀,還是對執政者的失望?
玉里鎮民代表羅世泉在代表會定期大會上進行最後一次總質詢。面對鎮長龔文俊缺席的備詢席,他道出多年來監督鎮政的無奈,也讓玉里鎮公所的施政問題再次攤在陽光下。
第一,鎮長缺席質詢,民意監督形同虛設。
代表會是地方民主的重要監督機制,鎮長理應正面回應民意。然而,羅代表質詢時,鎮長卻未在場備詢。行政首長若一再缺席重要質詢場合,究竟是尊重議會監督,還是迴避人民的提問?民選首長不能只享有權力,卻不願接受檢驗。
第二,黃金鎮產閒置,地方發展原地踏步。
羅代表質疑,位於玉里市區、原「黑熊市集」所在地的近百坪鎮有土地,公所曾提出出售構想。昔日具有商業活力的空間,在解約拆除後長期閒置。如此珍貴的公共資產,為何不規劃為農特產品展售中心或觀光據點,反而任其荒廢?鎮產究竟是地方發展的資本,還是可以輕易處分的土地?
第三,活動預算大手筆,農民受益卻有限。
羅代表指出,公所編列350萬元辦理櫻桃鴨相關活動、555萬元農業推廣經費,卻未充分說明執行成效與支出明細。另有300多萬元無人機培訓計畫,參訓農民仍須自付6,000元。這些質疑都值得公所逐項公開說明。農業預算的價值,不在花了多少錢,而在真正幫助多少農民。
第四,主管頻繁異動,行政責任誰來承擔?
羅代表也關切鎮公所主管更迭、專業人力留任及爭議事件處理等問題。若行政團隊缺乏穩定性,施政如何延續?面對公共安全事故與行政疏失,公所更不能只以「等待司法調查」作為回應。司法責任與行政責任本應分別釐清,不能相互推託。
「人要以和為貴,多燒香拜拜,為子孫積點陰德。」
這番話,是一位資深民意代表對地方政治的感慨,也是對掌權者的提醒。
玉里從來不缺好山好水,更不缺勤奮踏實的人民。真正需要檢驗的,是地方政府有沒有把公共資源用在刀口上,有沒有勇氣接受監督,有沒有能力帶領玉里走向更好的未來。
羅世泉代表的最後一次總質詢,不該成為議事紀錄裡的一頁歷史,而應成為玉里鎮政改革的起點。
龔鎮長可以缺席質詢,但不能缺席責任;權力可以來去,人民的監督永遠不會退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