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雲/新竹報導

▲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申請海報。(圖/記者蔣雲攝)
新竹市政府自3月10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設籍新竹市且年齡25歲以下低收入戶學生,均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新竹市政府持續落實市長高虹安「新竹好學」市政願景,致力於讓每一位孩子都能安心就學、勇敢追逐夢想,透過實質的助學補助,減輕經濟弱勢家庭的負擔,協助學生穩定就學,讓教育成為孩子開創未來的重要力量。
教育處長林立生指出,助學金補助金額分別為:國小5,000元、國中7,000元、高中職14,000元、大專院校20,000元。請符合條件的民眾務必把握於3月31日前,攜帶相關資料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並請備齊以下四項文件:(一)新竹市區公所核發的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二)國中小學生需提供蓋有本市公立學校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則需附上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三)有效的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並將其黏貼於申請表背面。(四)其他相關切結書。(為簡化申辦流程,申請人可在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查詢,進而加速審核程序。)
教育處說明,為確保資源公平分配,以下身份者不列入補助對象:(一)已領有公費就學補助者,包含就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師資培育院校、各類進修學分班、在職專班及補習學校的學生,不重複核給;(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的學生,包含高中職以上,因延修、轉學或休學而降讀或重讀者。
教育處呼籲,申請人於受理期限內親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無法由個人逕向市府教育處送件且逾期不受理,相關問題歡迎洽詢竹市三區區公所民政課或教育處,東區
區公所電話:03-5218231分機208;北區區公所電話:03-5152525分機206;香山區區公所電話:03-5307105分機202;教育處特前科電話:03-5427974分機112,將由專人服務。
